音乐小子杀戮(1991年3月22日)_二
不想知道牙买加在发生什么,但假如消息能传到布朗克斯和曼哈顿,那就肯定不可能是好消息。牙买加人从来不会对我说我想听的话,所以我不和牙买加人说话。我从不怀念那个国家,一次都没怀念过。我厌恶怀旧情绪,怀旧情绪不等于记忆,而我的记性太他妈好,不适合怀旧。重点在于,假如这些都是真的,他血逼的我为什么要待在布朗克斯牙买加人聚居区?科萨、芬顿、波士顿、吉尔凡,还不如干脆管这儿叫金斯敦21算了。科萨大道上,我是住在路口屋子里的孤独女人,会无声无息地死去、腐烂,等尸体开出花来,别人都没开始琢磨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是住在这条路尽头的布·拉德利。我他血逼的在跟谁开玩笑?他们多半认为我是笃信基督的女士,一辈子没交过男朋友。我是那个神气活现的坏脾气护士,喜欢穿白色长筒袜和舒适的鞋子,总是穿制服出门和回家,不让别人了解她的其他方面,也从不和任何人交谈。
不知道有没有人见过我晚上出门。虽然我心想我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但我总是从后门悄悄溜走。我只希望别再有受了枪伤的牙买加人在医院出现。我只希望……你知道吗?米丽森·塞格雷,往那个方向思考从来都不会有任何好结果。哪怕只是想到要动这些念头,我的偏头疼都疼得更厉害了。别他妈胡思乱想了。
上周有个白人大学生听见我的口音,问我有没有见过歌手。我忽然想到,我是少数几个能回答见过的人之一,但我还是很生气。他开始唱关于鸟的那首歌,刚开始我还能忍受,直到我想起那些死去的年月。妈的,一想到我回想起死去的年月,我就总是会真的想到死去的年月,然后就妈的、妈的、妈的、妈的骂个没完了。死者都去他妈的吧,我还活着。
车来了。
我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