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狼的体温比人类要高一些,殷弦月像是睡在一个巨大又温暖的毛绒玩具里。
他们走的路径大部分是沙漠,沙漠之中有行脚商人,路槐身上的金币不多了,但还是买了两套干净衣服。古代埃及男子的服饰多是裙装,殷弦月穿了深红色的半裙和披肩,路槐则在行脚商的大力推荐下,买了金色的。
大约是猛兽气息太强烈,路槐穿上去竟像是阿努比斯。
“说起来阿努比斯也是狼头呢。”殷弦月走在他后面,落后了一截,又立刻快步追上来,“你慢一点行吗,又不是赶路。”
路槐回头:“要抱吗?”
殷弦月:“不要,我只是让你走慢点,我跟不上,我是人类。”
路槐:“哦,要抱吗?”
“……”殷弦月懂了,他只是想抱。
狡猾的大白狼。
殷弦月决定争口气:“不用!”
路槐点头,继续向前走。
入夜之后,他们在沙丘上依偎着坐,路槐变成狼,团住他,给他取暖。
星空和沙漠一样,是无垠的。殷弦月给他讲了许多现代世界与星空的故事,旅行者号探测器、哈勃望远镜。
他也对路槐说,这宇宙的奥义和终极,其实就是消亡。小到朝生暮死的蜉蝣,大到照亮万事万物的太阳,都是在向死而生。
所以他告诉过路槐,他躺在病床上,每天与监测仪器作伴的时间里,他在思考的是“意义”。如果泯灭消失,是所有事物的结局,那么这其中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当时在猎手宿舍里,路槐给他的回答是,如果把一切都上升到宇宙层面,那么什么都没有意义。
殷弦月抱膝坐在温暖的狼背上,抬头看着星空,他还是不知道意义是什么。不过这次他不再提问,他只慢慢在狼背上躺下,往上蹭了蹭,抓住狼耳朵在手里玩了一会儿。
他闭上眼,对沙漠中白色的公狼哼唱着《开普勒的小星星》,然后把狼给哄睡着了。
到这里,他们已经在西奈半岛行进了三天。
按照沙漠里的徒步速度,距离耶路撒冷也只剩下三天的路程。殷弦月也不知道在那“应许之地”有什么在等着他们,但他能够明确知道的是,荷鲁斯四件神器所促成的神,绝对不能是路槐。
他会自己去面对洛尔,对犯下诸多罪行的洛尔降下神罚。
第五天,已经在荒漠中看见人烟之迹,殷弦月知道,应许之地已近在眼前。
他双唇微干,但一路过来,军袍包裹着头脸,皮肤没有多么干枯。殷弦月朝他招招手,示意他低头。
路槐俯下身来,他听见风送来耳畔的声音说:“这里是应许之地,我也想给你一个愿望。”
“这里是应许之地, 我也想给你一个愿望。”
这世界是离散的。
人类意识到着世界是离散的存在时,是因为粒子运动是间断的、跳跃的。所以人类观测下的世界,是断断续续的、离散的。
物理学家们拨开了物理学天空的乌云。1905年,最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站了出来, 在已然盖棺定论“光是波”的物理定义之下, 向全世界呈出他的论文, 光的波粒二象性——光既是粒子,也是波。
世界渐渐开始走向一个全新的领域,这群物理学家们,向人类一点点剖析,这照亮世界的光,这“神说要有光”的“光”,究竟是什么。
后来当慢慢地, 一部分人脱离了信仰,开始重视现实意义,这些人开始探求唯物主义的可能性。
再后来,那个“神”成了一份支柱、一个符号。人们爱神, 爱神的善良和恩赐, 人们向神祈求、祷告、忏悔。
而不是像路槐这样, 对神的愿望,是欲望。
他面对殷弦月澄澈的琥珀色眼眸,看向这双眼睛的深处,双手捧住他脸,说:“如果神不爱我,那么我希望, 神永远不会离开我。”
末了,路槐苦笑, 又改变说辞——
“如果神会离开的话,那我希望,神永远不会忘记我。”
“可以吗?”
坦白讲殷弦月又不是冷血动物,甚至他从本质上来讲,是一个缺爱的人类男性。早亡的父母在他漫长的病期里爱他的方式是努力挣钱,挣更多钱,看更好的专家,没有人教他要如何对待生活,他更无法从父母的相处之中窥见“爱情”。
所以他的男主和女主在一百多章还没开始感情线,除开“救赎感染的白狼”那个方式,他完全没有办法去处理两个人之间没有外力干扰的感情。
就像现在的路槐和他自己。
殷弦月闷闷地点头:“好。”
这一点他能做到:“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那天,在不知哪个时空、哪个时代的耶路撒冷神殿中,亚裔人类男青年腰围荷鲁斯的短裙,手持安卡和沃斯手杖,头戴王冠,于巨大雪白的天鹰双翼之中——
那个瞬间,这时空开始了最后一次扭曲。
这是由神缔结的时空,当出现另一个神的时候,它便开始坍缩。
世界在排斥不属于它的人们,殷弦月、路槐、山羊,这三个角色明明已经分离千里,然而在缔结的世界之中,他们相隔不过数十步而已。
青年在天鹰羽翼之中双臂交叉于胸前,殷弦月对“飞升成神”这种事情骨子里的了解是,一道惊雷劈下来,渡劫成神,抑或是死后灵魂不灭不散,修炼成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