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山雨歇
枪。
这些枪都有自己的故事,关于“推海”的故事,王遗风不仅知情,甚至也是故事的一部分。但对于别的,他一无所知,特别是这把红缨枪,那是他认识谢渊之前的“谢渊”,是他没接触过、也没听说过的少年。
王遗风停在兵器架前,看了那杆红缨枪半晌,最终还是自嘲般地摇摇头。
当初他和谢渊还毫无顾忌的时候,于耳鬓厮磨、被翻红浪间哄着谢渊讲了不少以前的故事。但谢渊每次都只肯讲一个,王遗风还想问,他就说,下次再来,我再讲给你听。
这似乎成了他们之间的一个暗号和约定,王遗风果真会再来,谢渊也果真会继续给他讲。
谢渊还曾问,都要我讲,你怎么不讲?
王遗风想了很久,最后说,没什么好讲的。
的确是没什么好讲的。
那时候的王遗风长相俊逸,出身书香名门,又有恩师严纶,少年时就成为红尘一脉的唯一传人,武学上亦是顶尖高手。他那会儿太顺了,没有什么波澜起伏,自然,也没有什么故事。
然而,从那个八月十五的夜后,他们都失约了。
从此,他失去听谢渊讲故事的资格。
王遗风不再去看那些枪,转而把目光放在衣柜上。
谢渊的衣柜,他都不用打开,就知道里面是什么。换洗常服少少几套,贴身软甲一两件,几根腰带发带,没几个别的配饰。
想归这么想,他还是去开衣柜门。
果不其然,谢渊衣柜里和他想的一样,没什么东西。自己送他的那把刀倒是还在,王遗风不想让谢渊知道自己翻了他的东西,所以没有动。
但在他准备关上柜门的时候,他看见了一样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东西。
一个破旧的水囊,还有上面一根陈旧的丝绳,以及那个没有完成的结。
王遗风这下是真的愣住了。
那个水囊的确没什么稀奇的,也没有任何标记。那根丝绳看起来也很普通,喜庆的红色,哪里都有买的,用处也很广泛,再贫穷的人家,也会扯几根来给女儿家扎头发。
哪里都很平常。
如果……
如果不是他曾经,拥有过这样一个水囊的话。
凉州风
这是一个地处凉州的偏远小山村。往东边的方向走,便是繁华富庶的长安,但普通人想去长安,需几月路途之遥;而往西边的方向走,则是荒无人烟的大漠,仅仅几日便可到达。
不过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木头都没有去过。
那些地方太过遥远,一来一去,就要误了农时,并且他也没有足够的路费,年龄也太小。木头的世界只有这个村子,还有家里的几亩薄田——那甚至都说不好算不算是他的“家”,毕竟,他只是一个被喝醉了的男人当枕头捡回来的弃婴。但是还好,他有喜欢他的干娘,那么,这里便是他的家。
小小年纪,木头便得跟着干娘下地干活,劈柴做饭。这是他还能生存在这个家里的唯一倚仗,毕竟这间茅草屋的主人谢六儿并不喜欢他。
他也没有名字,谢六儿这个糊涂的人,把一文不值的姓氏看得比天还重,一个路边捡回来的小孩,断然不许其拥有自己“高贵”的姓。“木头”这个名字,是他们看他总闷声干活不说话,就随口叫的,和叫“石头”“柱子”“大壮”没有任何区别,哪天换个,也没有任何违和感。
木头也不在意名字。他的年纪的确还小,不明白在这个时代,姓氏对于一个人,或者说一个男人有什么样的重要性。他不懂村口那个老夫子满嘴说的仁义礼智信,也不懂老夫子教导他的忠君爱国,他的心很小,放下茅草屋和薄田,就再也塞不进其他。
可是他的心虽然小,眼睛却很大。
木头总是望着天尽头的黄沙,雾蒙蒙的白云,还有稀稀拉拉的绿树,一边想一边发愁,刚种下去的庄稼,没水可活不了,这个雨到底下不下呢?是从东边的长安来,还是从西边的大漠来?
雨有时候从东边来,有时候从西边来。从东边来的时候,木头就想,可了不得,这个雨和云是见过长安城的!那么就算被雨淋湿了,他还会偷偷接一捧,想象雨水落在长安城重瓦飞檐上的景象。于从西边来的时候,如果不干活,木头就不会出门,因为他觉得,这个雨里有大漠的泥沙,会弄脏衣服。
无论是长安城还是大漠,木头都没有亲眼见过。而他知道这些,还是来源于村口那个老夫子。
老夫子是村里唯一一个去过长安城的人,他读过很多很多书,是村里最有知识的人。村里稍微有点闲钱、又有点追求的人家,会把孩子送到老夫子那里去,念几天书,学写自己的名字,也算识字了。
谢六儿不许木头去念书,这倒不是针对木头,他自己的孩子谢牛牛,谢六儿也是不让去的。他的理由很简单,没钱,而且在这凉州最偏远的鬼地方,念书有什么用?还不如跟村里另一个老头学学怎么看天气,起码这对地处沙漠边缘的他们来说,是个吃饭的本事。
老夫子教念书要收钱,讲故事却不收钱。老夫子年纪大了,干不动重活,就让家里的儿子在村头给他支了个茶水摊,儿子种地之余去砍柴,儿媳妇做完饭还管生火烧开水泡茶。粗茶一文钱喝一次,随便喝,管饱,既是给十天半个月见不到一次的行脚商提供歇脚的地方,也是给村里喝水提供方便。
谢六儿买酒从不吝啬,然而就算是一文钱,他也不会给木头花。所以木头从来没照顾过老夫子的生意,但是会在干活的间隙,跑去听老夫子讲故事。
这天也是如此。快入夏了,天气燥热,迟迟不见什么雨水,但好在去年冬天落了大雪,开春雪化后,山里的坑坑洼洼都是满的,这贫瘠的土地上倒是种得下去点粮食。所以木头赶紧和干娘还有哥哥去地里劳作,抢着先用水源,免得和村里人播种的时间挤在一起,还要为了水源争吵。
时至正午,干娘要回去给懒在家里喝酒的谢六儿做饭,谢牛牛眼珠子一转,准备开始偷懒,跟着娘跑了。
干娘走之前问木头要不要回去吃点,木头摇摇头,指了指田头的一个破碗,里面放着大半个已经很硬了的馒头,没说话。
他说话一向是字少但很精要,能不说话的时候就保持沉默,干娘见惯了,也知道他是早有准备,放心地带着谢牛牛回了家。
木头看着他们消失的背影,舔了舔嘴唇。
他的确是早有准备,因为昨天他听别的小孩子说,今天中午老夫子要在村头的茶摊讲故事,而且讲的是他在朱雀大道上见到的、骑着高头大马往演武场去的天策军!
老夫子讲长安的故事,喜欢讲长安的诗会、酒会,纸醉金迷、才子佳人的故事,才是这些乡野老百姓最爱听的,每到此时,他的茶摊生意也最好。这种普普通通的军队前往演武场,他很少讲,但木头爱听,因为他喜欢马儿。
他见过往来的行脚商骑马,那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会在行脚商的手上吃草,高兴的时候还会蹭蹭他们的手,乖顺地俯下身子,帮助他们走遍万里长途。木头觉得,这是人最好的朋友,而不是被奴役的牲畜。他还梦想着以后自己长大了,能存得下钱了,也去买一匹喜欢的马,好好照顾这位朋友。
他知道,干娘和哥哥这一来一去,路上的时间加上做饭,没有一个时辰回不来,这已经足够他去听完老夫子的故事,然后再回来继续干活。
打定这样的主意,木头端起自己的缺了一个口的破碗,往茶摊的方向跑去。
王遗风和严纶到达凉州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