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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简单小说网 > 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 > 第2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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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节

 

“行,那先这么说,对了大娘,你不跟我大爷商量一下?”

王艳梅直接摆手:“他说了不算,这事儿我做主!”

……

沈莞跟王艳梅一商量就是半天,回到家里,沈国良跟孙如的晚饭都吃完,准备关灯睡觉了。

沈莞知道父母不会反对她跟大娘一起开饭店,但出于尊重,还是过去说一声。

沈莞敲响了房门,孙如披着一件儿棉袄,头发蓬乱的把门打开。

沈莞进屋一看,嚯,炕头上摆着一个大钱匣子,亲妈正在那儿开开心心的数钱呢。

“妈,年底了,你店里生意也挺好吧?”沈莞笑嘻嘻的凑了过去。

“还行!”孙如对闺女挤挤眼睛:“一天能整个五六百块钱。”

“行啊妈,比我饭店里的生意还好!诶,我要跟你说件事儿,我刚才在我大爷家跟我大娘商量了,年后我小哥结完婚,我们准备合伙再开一家饭店,四六分成,大娘到时候也会投钱。”

孙如数钱的动作停了下来,不过也只是一瞬,抬头看了眼沈莞,就继续数了。

“开饭店倒是行,你大娘、大爷要是打定主意,能信着你,你可得好好弄,别把他们俩的老本儿都给赔没了,以后我跟你爸都不好跟你哥哥们交代!”

沈莞:“……”

好家伙。

亲妈这也太不信任她了吧!

第366章 我的陆先生

沈莞跟孙如扯了几句,就回屋去了。

越快要过年,天气也降温了好几度,尤其到了晚上,进了被窝,好半天都暖不热。

沈莞在被窝里冻得瑟瑟发抖,实在受不了了,她披上棉袄,下地找了暖水袋,拎起茶壶打算往里头倒水,发现茶壶里头的是空的。

她后知后觉的想起来,昨天洗脚她把水用光,今天早上忘记灌热水。

被窝里冷得实在睡不成,她无奈的套上棉裤,打算去厨房里看一看。

刚出了门,沈莞就听到外头有人经过的脚步声。

为什么听这么清楚呢?

因为有积雪,人只要踩在上面,就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谁!”沈莞下意识出声。

下一秒,她就听见,门外响起了一道低沉磁性的嗓音:“是我。”

沈莞差点儿就把热水袋给扔了,赶忙跑到门口,将门打开。

“霆霄!”沈莞一把就将男人抱住了。

陆霆霄用力抱了她一下,他身上穿着一件厚厚的军大衣,站在外头倒是不冷。

搂着她细软的腰身,发现她身上只穿了一件棉袄片子,心疼的直皱眉。

“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出来做什么?”

“灌热水袋,被窝里好冷,我都睡不着觉。”沈莞委屈的撅起小嘴儿。

“走。”陆霆霄心疼的牵住她的手,跟她一块儿回了卧室。

房门一关上,沈莞就赶忙钻进了被窝,并且眼巴巴的等着他,过来充当暖炉。

“这回到过年,你不走了吧?”

“应该不走了。”陆霆霄用力眨了眨眼,除了眼睛里的血丝,眼眶下面还有乌青,光是看着就很疲惫。

“快进来吧。”沈莞等他脱完了衣服,就掀开被子。

陆霆霄躺了过来,她立刻就缩进他的怀里。

尽管他身上还沾着从外面带回来的冷空气,但是沈莞那么怕冷的人,这么抱着他,竟然一点儿也感觉不到凉。

相反,心窝里暖暖的感觉,让她唇边勾起了笑容。

“我好想你呀。”

“我也是。”陆霆霄低头,深邃的眸子里,尽是她的倒影,被温柔的光影包裹着,缱绻、专注。

当沈莞主动抬起头,陆霆霄默契的含住她的唇瓣儿,辗转亲吻间,他的搭手,捏住了她的下颌,慢慢的,一点点儿加深力度。

沈莞迷离的眼儿眯着,上翘出来浅浅的一道弧儿,被他吻得泛起了迷离的水光。

她下颌被他桎梏,被迫微微仰着头,避无可避的情况下,只能承受他越来越重的吻。

很快,两个人的呼吸都热了起来。

随之热起来的,还有两个人的被窝。

大抵两个人都还年轻,虽然不算新婚燕尔,但陆霆霄常年不在家,像这样亲热的机会实在有限。

大好的时光,谁又想浪费掉呢?

陆霆霄一边吻着她,手便迫不及待的拉起了被子。

沈莞的衬衣下摆被掀了起来,男人的吻沿着锁骨,一点一点儿,蔓延在她细嫩的皮肤上。

沈莞双手好似无助般的,抓住了被子的一角。

哪怕她跟陆霆霄亲热过很多次,仍然难以自制的,紧张、激动。

说不上来的感觉,好像灵魂都离开了身体,在天外游离……

……

“舒服么?”

事后,男人清理好了卫生,从新回到被窝搂住她,亲吻她的眉心。

沈莞慵懒的躺在他怀里,两只小手像猫爪子似的,搭在他胸口。

然而,就在那双看起来软弱无骨的爪子下面,却被留下了两道浅浅的印记。

陆霆霄看见,也只是笑了笑,拿起她的手吻了一下。

沈莞眼睛要闭不闭的样子,一看就是困到了不行。

“睡吧,今天晚上放过你。”

他躺了下去,胳膊给她枕着,用手臂圈住了她的腰身,仿佛只有这样,才能体会到有她在身边陪伴的真实感。

一夜,好梦。

次日,沈莞醒来,就听见了院子里的说话声,有沈政的、沈国良的,孙如这几天杂货店正是忙的时候,着急的骑着自行车就出门了。

沈莞起来穿上棉袄,将头发随意的捆成一团,出门去查看。

原来是院子里多了一只猫崽子,奶滋滋的发出微弱的叫声,在大雪天里冻得瑟瑟发抖。

家里的人正在讨论这狗崽子是哪里来的。

至于大狼狗地瓜,也是狗脸新奇,围绕着狗崽子转来转去的,引得沈老爷子都从屋里出来看热闹了。

“猫来财,狗来福,要我说,这猫崽子既然来了,那就留下吧,搁我屋里养着,还能逮一逮老鼠。”

沈老爷子喜欢狗,但是大狼狗个头太大,在他屋里占地方不说,来回跑跳容易把他绊倒,所以即便老人家再喜欢,沈国良还是不允许地瓜经常去老人屋里打扰。

可猫就不一样了,猫的身体本来就娇小,又很灵活,能够轻松躲避障碍物,而且猫的生存能力很强,它自己能抓老鼠,哪怕一两天没人喂,也不会饿死。

老爷子借着这个机会,就将这只猫留下来自己养着了。

沈国良看老父亲实在喜欢,像小孩子似的眼巴巴的,也不好反对,于是就徒手拎起猫崽子,给老爷子送屋里去了。

沈莞也跟去看了看,猫咪是一只黄花梨,应该才满月不久,奶声奶气的叫声,还挺凶的,见了人害怕就会哈气。

“这小东西,你还呲的我!”沈国良被逗得哭笑不得。

小猫放在屋里会随处拉尿,于是沈莞就出门去找了一个旧得木头匣子,在里头装上煤灰,给它当厕所。

陆霆霄见她一早上起来就逗猫,过来提醒:“还不洗脸刷牙,收拾一下,饭早都做好了。”

“你们都吃完了吗?”沈莞问。

陆霆霄笑着摇头:“他们吃完了,我等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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