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章调戏大总统
感谢“热恋”和“水烟烟”的钱袋子!
鬼三向来都是言而有信,没有返回接洛醺,沈稼轩料到他是出了事情,于是让洛醺待在自己的住处,他准备出去找鬼三。
“这是总统府,你切不可顽劣性情起,在这里胡闹。”沈稼轩不放心洛醺,虽然自己的住处极少来人,但怕洛醺心情一好就恢复调皮捣蛋的本性,一旦被人发现她在这里,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洛醺把头点的像鸡啄米:“你快去找鬼三,我担心他,我保证就老实的待在你的房间,有人来我就钻到床底下躲避。”
沈稼轩把她搂住:“你乖,我很快回来,也不用担心鬼三,他功夫高深,大概是遇到阻力没能来接你,但自保绝对没问题。”
洛醺又像鸡啄米似的在他嘴巴上吧唧吧唧的亲了几下,推他:“快去找人。”
沈稼轩走了,她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发呆一会,满地乱窜一会,四处检查一会,躺在床上一会,忽然肚子咕咕叫,饿了,起身找东西吃,蓦然发现茶几上的一瓶酒,看那瓶子玲珑剔透,里面的酒水状如琥珀非常诱人,打开木头瓶塞,放在鼻子底下嗅了嗅,青苹果的香气夹杂着栀子花的香气,亦或是别的什么香气,她的鼻子孤陋寡闻仅能琢磨出这两种味道。
把酒瓶倾斜,伸出舌头沾了点酒水,微微的辛辣更多的是甘甜,她索性大喝一口,然后就着沈稼轩给她准备的甜点,来了顿西式早餐。
酒足饭饱,头有点晕,躺在床上想睡,心里又惦记鬼三和沈稼轩,起来在地上踱步。百无聊赖继续喝酒。喝到最后感觉眼睛都不想睁开,蓦然发现沙发前小几上的台布非常新奇,四周垂着流苏,就像婚礼上新娘的盖头,于是拿起来蒙在自己脑袋上感受一下。
突然踏踏的脚步声传来,想一定是沈稼轩返回,就迎了上去,微醺,脚步踉跄,从盖头的底下发现一双锃亮的皮鞋。符合沈稼轩的打扮,皮鞋上面是笔挺的裤子。也是沈稼轩的穿着,再往上看不见。
她嘻嘻笑着过去抓住对方的胳膊:“我们两个玩拜天地吧。”
对方想缩回胳膊被她紧紧抓住,对方没动她就拉着人家来到屋子中间的空地上:“亲爱的,一拜天地。”
自己先躬身,也不知道人家拜没拜,继续喊:“二拜高堂。”
只等夫妻对拜之后,她指使道:“掀盖头啊。”
对方迟疑下。抬手把她头上的桌布给摘了下来,露出她醉眼迷离、艳若桃花的一张脸,对方蓦然愣住,大概是没料到一块普通的桌布下面竟然是倾国倾城的绝色。
她更愣住,因为发现和自己拜天地的不是沈稼轩,而是比沈稼轩年长又略微壮硕的一个男人,揉了揉自己眼睛,再看还不是沈稼轩,心里激灵一下。知道认错人了,也清醒了很多,更明白自己被人发现了,瞬间的考虑该如何解决,索性继续装疯卖傻。
“你好俊朗!”还伸手拍拍人家的脸“拜完天地是送入洞房了。”
她说着把这个男人按倒在附近的沙发上,自己骑到人家身上,不管对方错愕的表情,呵呵笑着:“礼成,我们喝交杯酒。”
自己哧溜下来,抓着人家的衣领使劲拉起,拿过小几上的半瓶酒,自己咕咚一口然后喂人家,对方垂目瞥了下她含过的瓶口,犹豫的时候她就给人家灌了下去,还捏捏人家的脸蛋,就像浪荡子轻薄村姑的淫邪,打了个嗝,喷着浓重的酒气问:“你是谁呀?”
对方一直在被动的配合她,自始至终也没开口说话,听她问才道:“你猜?”
她就认真的想着,能这样镇定的,能穿戴这样不俗的,能随意闯入大总统贵客沈稼轩房内的,能大大方方毫不惧怕会被沈稼轩突然发现,也不惧怕被外面的守卫和工作人员发现的,唯有一个人她脑袋嗡的一声:“你是打更的?”
对方哈哈大笑:“何以见得?”
她把小脸凑过去,大眼忽闪忽闪的认真看人家,就像街头抓虱子的乞丐,扒拉人家的脑袋前后左右的看遍,呼吸可嗅的距离,那男人一直都是微微笑着,她道:“因为东北就要沦陷了,整个中国也快沦陷了,大总统爱民如子,他不会没事和我在这里闲聊,他一定在想办法驱逐敌寇,除了你这个打更的才有闲情逸致。”
对方的眉头一皱,忽而意味深长的一笑:“看你年纪尚轻,若何也关心国家大事?”
她嘟着小嘴无限惆怅的:“我不是关心国家大事,我是关心大总统。”
对方眉头一挑:“这又是为何?”
她揉搓着对方又黑又亮的头发,伏在对方耳边故作神秘道:“民间传说大总统是玉皇大帝以肉身降临凡间拯救黎民百姓于水深火热的,一旦敌寇入侵,大总统就得从威风八面沦落为亡国奴,任人宰割,你不知道,民间的女子无一不敬仰倾慕大总统,都暗暗喜欢他。”
对方喜上眉梢,立即问:“那么你呢?”
洛醺不敢说是亦不敢说不是,说是,怕自己许诺过一旦到了大总统耳朵里无法抽身,说不是,怕对方再告诉大总统引来杀身之祸,在她心里,大总统就如同过去的皇上,龙威不可轻忽,嬉笑着说出这样模棱两可的一句:“你猜?”
对方哈哈大笑:“敢问女士姓名?缘何在这里?”
洛醺故意东倒西歪,故意一会撞入他怀里一会又跌坐在沙发上,故意嘻嘻哈哈的怪笑,以此来拖延时间好琢磨该如何回答,当然不能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忽然心生一计:“我是女仆,四处打扫房间,忽然发现这里有美酒,喝了几口,这酒有后劲,头好晕。”
对方似信非信:“你是女仆?”
洛醺举着酒瓶对嘴继续喝。咕哝一句:“当然。”
不想一边喝酒一边说话。被呛到,剧烈咳嗽起来,口中的酒水喷了对方满脸,她就伸出手臂用袖子给人家擦拭。
对方没动,任凭她鼓弄,意味深长的问:“你刚刚好像与这屋子的主人认识,不然为何拉着我就拜堂?”
洛醺哈哈大笑,笑得花枝乱颤,笑得前仰后合,笑得仆倒在人家怀里。然后杵着人家的肩膀,捏了捏人家的鼻子:“你可真逗。我看见你进来,我不拉着你拜堂还拉着一个女人拜堂。”
对方颔首表示赞同她的话,想了想突然袭击的问:“沈稼轩对你好吗?”
洛醺心里咯噔一下,感觉对方大概察觉了什么,她索性让自己更癫狂些,眼睛都睁不开的样子,骑在人家腿上。拉着人家的耳朵来回晃:“亲爱的,我认识辛稼轩,就是写那个——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她配合着词句,还摆了个极端妩媚的造型,嫩如白玉的小手托着粉面桃腮,嘴角勾着一抹恍若春烟的笑似有似无,双眸像古潭荡漾着飘渺幽远的春情,青丝如泼墨衬托着凝脂般的肌肤。不过是一件淡蓝的小褂,不过是几粒黑色的纽襻,最普通的衣服因为穿在她身上,立即变得不普通起来。
对方看得呆了,半晌回过神来,感觉能脱口就吟咏出辛弃疾名句的女孩,绝对不是女仆,也没有哪个女仆如此大胆如此张狂如此放浪如此妩媚如此勾魂摄魄,淡然一笑问:“你,怎么称呼我为亲爱的?”
洛醺只是随口胡说,也没多想,他认真的问,唯有继续编排:“我听说上流社会流行这句话,说来玩的。”
对方意犹未尽的再问:“那么我该如何称呼你呢?”
洛醺琢磨下:“宝贝。”
对方摩挲下头发,好像比她还难为情,自言自语似的重复她的话:“宝贝。”
洛醺就甜腻腻的应了声:“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