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
包厢虽然不大,但打扫的干净舒适,角落里淡香萦绕,茶案上是新鲜冲泡好的雪山龙井。当然,比起喝茶,苏宁璎更喜欢喝奶茶。
当明霞端着一盅奶茶进来的时候,苏宁璎惊了。
制造奶茶的方法其实很简单,茶汤里加上奶,就是一份奶茶了。茉莉花茶加奶,就是奶绿,再加一点蜂蜜搅和搅和,健康又美味。
古代修真界也有奶茶?她见识真是少了。
苏宁璎接过来,大大喝了一口。
口味正好,甜度也正好。
“小姐,好喝吗?”
苏宁璎点头。
好喝。
奶茶里还加了小料,是手搓出来的芋圆。
“是前辈公子送来的。”
这是什么奇怪的称呼?
苏宁璎喝奶茶的动作一顿。
虽然没有接受她的表白,但男人却依旧在还她的救命之恩。
行吧,她接受了。
就是她最近好像吃胖了三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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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蓬莱仙岛主岛,苏长风已经订好这里最好的客栈。
蓬莱仙岛现在可以算是修真界内数一数二的大城市了,因为不再是世外桃源的发展设定,所以很多基建工程在短短几月之后迅速展开。
这座客栈就是刚刚建立没有多久的。
依山傍水而建造的客栈,苏宁璎获得了一套独立水上小别墅。连接着小别墅的是扎根于水底的木制房廊,九曲十八绕,要走大概三分钟才能到达她的小别墅。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坐船,然后还能趁机在湖面上游玩一下。
明霞将苏宁璎没有多少的行礼放到水上小别墅内。
小别墅上下三层,苏宁璎选择住在三楼最大的那个卧室里。站在巨大的窗前,她能看到一望无际的湖面。
“小姐,那场火把你的衣物都烧干净了,咱们出去买点衣服吧?”
自从吃了前辈公子的药,她家小姐的状态越来越好了。不仅能说简单的词句,还能完全理解她的意思。
苏宁璎点头,跟着明霞一起出了小别墅。
小别墅门口,苏长风居然等在这里,看到苏宁璎出来,立刻笑道:“小姐,要出门吗?我陪你一起去。”
你陪我去,我怕我晚上睡不着。
“你是谁?”幸好,她的“傻子病还没完全好”,苏宁璎盯着面前的苏长风,歪头迷茫。
原身本来就认不得人,勉强认得的两个人就是明霞和她爹。现在病好了,唯一不认得的人就是苏长风。哦,之前还有一个照水,现在她已经无了。
苏长风的脸色僵了僵。
“小姐,这是长风公子,是老爷的养子。”明霞一如既往的耐心解释,然后看向苏长风道:“长风公子,我家小姐还不认得你。”
她连看船的狗都认识了,却不认识他!
苏长风气得差点心肌梗塞。
少女眨着一双清澈明眸,从他身边略过,牵着明霞的手就出了小别墅。
苏长风被留在原处,再一次献殷勤被无视。
苏宁璎能看出来,苏长风最近屡次三番的出现在她面前是为了追求她。
前几日,苏正问过她。
“喜不喜欢苏长风,要不要嫁给他?”
智商回归的傻子女儿已经不是从前的样子了,她看着苏正,努力摇头,非常努力的摇头。
苏正明白了。
大抵就是因为这件事,所以苏长风才会急躁成这个样子。
不过他越急,对于苏宁璎来说越是好事。
人在急躁之时,想事情就不是那么周全,更容易被逼上绝路暴露出真实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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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主岛很大,苏宁璎跟明霞从客栈里出来,苏正不放心,还给她配备了十几个护卫。
这些护卫都是修士,跟在苏宁璎身边,一路戒备。
苏宁璎跟明霞先去逛了最大的成衣店,在里面挑了三个小时的衣物,试到自己差点累倒之后,苏宁璎才勉强尽兴,然后又带着一众人浩浩荡荡的去隔壁的馆子吃饭。
听说这是蓬莱仙岛内最好吃的馆子,苏宁璎觉得味道平平,没有小鱼做的好吃。
用完饭,天色已经黯淡下来,明霞劝苏宁璎回去。
苏宁璎却表示,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夜蓬莱,是个不夜城。
苏宁璎来到蓬莱仙岛的不夜城。
在现代,像这样的地方叫作男公关俱乐部。
在修真界,这样的地方叫作南风馆。
听说这里的男公关卖艺不卖身,当然,如果你价格到位的话,也不是不能跟你出台。
南风馆的名字叫作涟水楼,门口站了几个姿容清俊的男人,朝路过的男女推销服务。
明霞一把扯住苏宁璎,“小姐,这里好像,不太对劲。”
苏宁璎点头道:“被你发现了。”
明霞:……
明霞觉得,前辈公子的药大抵还是要吃的,她有时候时常不知道自家小姐到底是好了,还是没好。
苏宁璎身后跟着十几个护卫,身上又穿得极好,一看就是富家千金。
涟水楼里面的人最喜欢富家千金了,人长得漂亮,又有素质,最关键的是出手大方。
因此,苏宁璎面前立刻就围拢过来了一堆推销自己的,当然,是被护卫隔绝在外的。
啧啧啧,刚才她远远看着长得还行,怎么近看突然就丑了呢?跟小鱼完全不能比啊。
小鱼是远看近看都好看的不像话,那模子,简直就像是女娲亲手捏了三天三夜捏出来的完美品,像小鱼这样的颜值,不当男主角真是太可惜了。
苏宁璎没看中的,她直接略过这些男人进了涟水楼。
明霞畏畏缩缩的跟在她身后,从一开始的拘谨,到后来的放开。
“下一批,这样的货色你是怎么敢拿上来污我家小姐的眼的?”
苏宁璎:……
苏宁璎看一眼喝了一杯酿酒就开始发癫的明霞。
明霞一只脚踩在案几上,抬着手就开始对着面前站成一排的男人们吐槽。
“你自己看看,这个大小眼,这个长短腿,还有这个,身高比我都矮吧?”说完,明霞突然将目光转向站在一旁的老板,“你是老板?我看你也是风韵犹存啊。”
老板:……
为了保护自己的晚节,老板终于请出了他的杀手锏:涟水楼的花魁。
男花魁一袭红色纱衣,脚腕上戴着铃铛,袅袅娜娜的出现。
苏宁璎听着声音清脆的铃铛声,神色有一瞬间的恍惚。
头有点疼。
她的脑海中闪过一只戴着红绳的胳膊,那红绳上拴着一颗铃铛。
铃铛声声,还有一个男人在跟她说话。
看不清,听不清,记不清。
苏宁璎恍惚回神,看到面前站着的花魁。
花魁眉目清冷,容貌俊逸,看向她的眼神带着桀骜。
毕竟是花魁,傲气一些也是正常的。
“小姐,你觉不觉得这个花魁长得有点像前辈公子?”
明霞道出了苏宁璎心中所想。
花魁笑一声,“长得有我三分相似,也是他的福气。”
苏宁璎严肃点头,“长得有他三分相似,是你的福气。老板,赎身。”
花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