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在超凡世界,小股精锐日行百里自然不在话下,紧急情况下两三百里都没问题,但没有受过训练的乌合之众不行。
没有修炼过,本身就是普通人。加上长期的营养不良,这些人大都处于亚健康状态,三天之内行军一百多里不难,但也不算太轻松。
速度一提起来,就开始问题频出。行军的时候,大家还没怎么感觉,到了安营扎寨的时候,就出现了“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尴尬场面。
科斯洛家族的情况还好,得益于哈德逊之前的训练,虽然谈不上阵容,但士兵总算没有跑丢。
只是最后清点人数的时候还是出了状况,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多窜出了三十多号人。
负责清点人数的军官上去询问情况,结果这些糊涂蛋憨憨,连自家领主的全名都说不出来。
要不是这年头还不流行卧底,哈德逊都要将他们当奸细处里了。当然,最主要的是没有人会派这群糊涂蛋做奸细。
一直等到第二天早上出发,还有十二名士兵无人认领,搞得哈德逊非常无语。
联盟中所有的领主都来照过面了,咋还有多出来的呢?
究竟是那些家伙犯迷糊没认出来,还是其他贵族遗漏掉的,一时半儿还难以下结论,哈德逊直接默认了自己兵力+十二的事实。
队伍继续前行,只是大家的兴致都不怎么高。看得出来昨夜的变故,给众人好好上了一课。
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大家纷纷派出亲信看着队伍,唯恐再闹出笑话来。
没有任何意外,傍晚时分安营扎寨时,还是出了问题。联盟内的各路人马不知咋回事,还是混杂在了一起,等着一众领主去领人。
闹剧再次上演,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哈德逊在联盟中地位直线提升,被大家誉为“精锐之师”。
典型的商业互吹,哈德逊自然无法拒绝。这是对比出来的“精锐之师”,要是否定这个说法,岂不是显得大家很无能?
情商及格的哈德逊,果断的接受了这个说法,连带着手下的士兵也跟着士气大涨,就好像是真的“精锐之师”一般。
名头都是虚的,实质上收获就是哈德逊含泪接受了“兵力+十五”的事实。
现在他可以确定,除了联盟之外附近还有别的贵族军队,并且距离还不远。要不然无法解释,他士兵越来越多的事实。
只是知道归知道,哈德逊还是没有多事。捡了人家的兵,闷声发大财就对了,主动送回去岂不是显得很傻逼。
虽然这样的做法,既不符合贵族身份,也不符合骑士精神,但这非常哈德逊。
不需要支付薪水,且憨厚老实听话的士兵,在哈德逊看来那是多多益善。
好在“高强度”行军时间短,第三天就抵达了前线,要不然一路捡下去,哈德逊真担心有一天失主们会找上门来。
望着不远处的埃塞尔要塞,还来不及喘口气,叛军就哗啦啦的杀了过来。
“不讲武德,一点儿骑士精神都没有。”
哈德逊暗自吐槽道。
没得说,敌人都杀了过来,自然是只能打了。
骑士的字典里有撤退,但是没有不战而逃。
作为联盟名义上的老大,切尔斯当仁不让的发号施令道:“大家跟我冲!”
话音刚落地,这位老大就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紧接着一众贵族领主纷纷响应,用实际行动展示出了骑士的“勇敢”。
“丢下军队,发起冲锋?”
眼前的一幕,直接刷新了哈德逊的三观。没有办法,在众目睽睽之下,哈德逊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溜号。
幸好他足够谨慎,一开始就率领军队落在了队伍的最后面。此刻前方乱哄哄的队伍,正好挡住了他的去路。
若是别的贵族,估摸着直接就纵马上了,但拥有怜悯精神的哈德逊不会。
为了不显得另类,冲锋是必须要发起的。扫视了一眼战场,哈德逊冲手下吩咐道:“泰尔,带着军队跟着我从左翼进攻。”
说完,哈德逊也纵马而出。此刻切尔斯已经带着一众贵族骑士冲入了叛军队伍中,仅仅只是一个照面,挡在前方的七八名叛军士兵就尸首分离。
在切尔斯面前,叛军就如同纸糊的一般。紧随其后的贵族骑士不逞多让,尽管没有切尔斯那么利落,但是杀起人同样毫不逊色。
看着己方队伍大杀四方,哈德逊也是士气大振。忍不住感叹道:“不愧是大骑士,单兵作战能力就是强。”
不知道是被战场的气氛影响,还是因为前方道路不好,哈德逊的坐骑突然发生了变故。
尽管他很努力在挽回,但绕得圈子还是越来越大,同叛军的距离虽然在不断拉近,但始终有不小的距离。
“孽畜,你怎么能这么胆小,勇往无前的坐骑精神呢?待有战争结束后,老子一定第一时间换掉你!”
哈德逊忍不住怒斥道。
只是嘴上说得厉害,但身体却非常的诚实。毕竟是自己的坐骑,终究还是没忍心给马儿一鞭子。
看着战友们在前线厮杀,哈德逊给了爱莫能助的眼神。见有落单的敌军靠近,当即提起骑士枪冲了过去,直接一招毙命。
或许是因为角度没把握好,拔枪的瞬间鲜血喷了哈德逊一身,原本亮丽的铠甲瞬间变了颜色。
见血了,哈德逊不仅不恼,反而满心惊喜。终于突破了零战绩,回头不用担心无脸见人了。
仿佛是解锁了神秘天赋,哈德逊一直游走在战场边缘,对同样划水的叛军士兵下黑手。
绯红骑士团
连挑了三个倒霉蛋,战场上的局势也渐渐发生了变化。两边的部队全部混战在了一起,场面那是一个乱。
刚才大杀四方的贵族骑士们,此刻也遇到了危机,陷入了叛军的层层围困之中。
蚁多咬死象,骑士的战斗力再强,也抵不住叛军源源不断的涌来。亲眼目睹两名贵族骑士被拉下马,哈德逊再次坚定了“苟”下去的决心。
顾不上继续挑落单的欺负,哈德逊急忙汇合自己的队伍,在左翼袭扰敌军。
“冲进去替盟友解围?”
这个念头刚刚生出来,就被哈德逊果断给掐灭掉了。他率领的可不是什么精锐,在一旁打顺风仗欺负落单的敌军还行,冲进去和敌人决战那就是送死。
看一众贵族私军就知道,在领主带头冲锋后,大家也盲从的跟了上去,然后就和叛军焦灼在了一起。
现在想要逆转局势,要么等要塞中的军队杀出来,要么等别的贵族私军加入战场。
今天是规定的最后期限,有野心的贵族私军都会按时抵达。时间是站在自己这边的,理论上来说,拖得时间越长对平叛大军就越有利。
可理论终归是理论,伴随着时间的推移,陷入重围的贵族骑士们越来越难以为继。
一个冲锋打垮叛军,终归只是一个幻想。眼前的敌人就仿佛打了鸡血一般,悍不畏死的向他们发起了进攻。
为了发起攻击的有效,面对骑士们的反击,很多叛军士兵连躲都不躲,哪怕误伤自己人也不在乎。哈德逊就亲自看到一名叛军士兵宁愿挨上一枪,也要将手中的兵器投掷出去。
只要数量到位了,准头和命中率都不重要。骑士再怎么厉害,也做不到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防御。
强大的骑士,被刚放下锄头的农奴给堆死在战场上,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讽刺。
一度哈德逊都后悔捣鼓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