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别高兴的太早,这次平叛可没有那么简单。你想要趁机捞取战功,为父可以支持,但要是丢了小命,那也怨不得旁人。”
雷德曼男爵严厉的说道。
看得出来,他对哈德逊是真的寄予厚望。一切都是社会环境决定的,在亚斯兰特大陆,小贵族想要更进一步,只有两条路:要么你自己特别能打;要么你指挥军队特别能打。
相比前一条路,后者明显上限更高。终归是低魔世界,个人力量再怎么强大,也无法和一个国家对抗。
强如圣域,在千军万马面前也必须跑快点儿。以一敌国的神话故事,终归只存在于神话之中。
相比成为强者的可望而不可及,后一条路却有无数的成功榜样。朝堂之中大贵族虽然身居高位,但也不乏中小贵族的影子。
经营几代人,小贵族逆袭成为大贵族,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确切的说,也不能算是逆袭。贵族集团世代联姻,内部关系错综复杂,真要是论起血脉来,大概率还是能够串联到一起。
出征
打开武库,取出了尘封已久的兵器。哈德逊的好心情,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原本是计划着“划水”来着,可是看到眼前这堆破铜烂铁,就算是不划水,到了战场上也翻不浪花来。
见到这一幕,一旁的雷德曼男爵也有些尴尬。虽然知道自家的武库没啥好东西,可烂到这个地步,还是有些出乎意料。
“家族不富裕,无力置办太多的兵器铠甲。武库之中有铠甲七十二副、战斧三十六、格斗斧四十八、弯刀九十七、长矛一百八十七……
这些都是家族的积累,虽然有些老旧,可还是能够杀人的。先凑合着用吧,要是在战场上有收获,再换装也不迟。”
雷德曼男爵略显尴尬的说道。
原本还想着留下一部分兵器铠甲,免得全部赔了进去。现在看来完全是多虑了,眼前这堆破铜烂铁虽然封存的很好,还是难掩岁月的痕迹。
尤其是铠甲,很多都脱了线,直接散落一地。就算是能够再次缝合在一起,那浓浓的铁锈却怎么也掩饰不住。
哈德逊随手捡起一片,稍稍用力一捏,果然没有让他失望,甲片直接化为了粉末。
见到这一幕,雷德曼男爵果断选择闪人。实在是太丢人了,他都没脸留下。
当然,这也不能够完全怪他。最近几十年都没有大战发生,小规模的冲突带着护卫队就足够了。
看护卫队的装备就知道,都是上好的兵器铠甲,足以证明他是一位尚武的家主。
至于武库,那就没有办法了。武器也有使用寿命,若是长时间不用,最好的办法就是封存起来。
封存兵器铠甲也不轻松,需要请魔法师出手,不到取用的时候,根本就不会启封。
可封存的再怎么好,也难抵岁月的销蚀。纸面上的数据,勉强能够装备五百大兵,实际上能用的连三分之一都不到。
这还仅仅只是能用,要是挑剔质量的话,恐怕用十不存一来形容都是在美化,反正放眼望去,就没有几件是完好的。
事已至此,哈德逊也无话可说。赶紧将破损的兵器送到铁匠铺修补,能抢救回来多少算多少。
事实上,这也是一种美好的愿景。这么短的时间,就算领地中的那几名铁匠昼夜不停的干,也修补不了几件。
聊胜于无,哈德逊只能退而求其次,给士兵装备最原始的武器——矛。不是正常的兵器矛,而是削竹为矛。
为了获得更强的防御,哈德逊还发动领民制作“盾牌”。毫无疑问,这也不是什么常规盾牌,而是由竹子编制而成的西贝货。
想要靠这玩意儿挡住兵刃,多半是没什么希望。可对手是叛军啊!以己度人,自家的军队都是这路货色,叛军又岂能兵器铠甲齐全?
就算到了战场上没用,这些准备工作也不算白费,稍微改装加一块活动竹板,穿上绳索,就是一个乌龟壳模样的背包。
平常可以背干粮,到了战场上也可以增加士兵的信心。万一碰到拿木棍的敌人,还可以起到防御作用。
主要是时间太短了,只能制作一些简易工具。要不然哈德逊也不至于这么被动。
当然了,底层士兵的装备没法见人,不等于他这名骑士也那么悲催。
骑士剑、战马、铠甲,骑士该有的装备一应俱全,就连十名骑士侍从,也分到相应的铠甲兵器。
在这方面,雷德曼男爵还是没有小气的。至于普通士兵装备的凄惨,哈德逊更愿意相信那是无能为力。
主要战争来得太突然了,要是从一开始就收到情报,以领地的生产力,怎么也能赶制出百八十件兵器来。
……
时光飞逝,三天期限一晃而过。骑着高头大马,身着亮丽的铠甲,提着骑士大剑,在众人的欢送之下,哈德逊就带着五百“训练有素”的士兵出发了。
“雄赳赳,气昂昂”的气势,终归是没维持多久。刚出了自家领地没多久,原本整齐的队伍,就散乱了起来,气得哈德逊那是火冒三丈。
感情这两天的集训,就是一个寂寞。所谓的训练有素,那只是做给家乡父老看的,一出来就原形毕露。
迫不得已,哈德逊只能选择放慢行军速度。原本计划日行六十里,被迫削减到了四十里。
要知道这可是小股部队行军,只是随身携带了十几斤干粮,没有繁重的后勤物资拖累。
这样的速度,简直就是龟速。算了,不侮辱龟了。成了魔兽的乌龟,速度可比这快多了。
速度一慢,情况瞬间就好转了很多。虽然整齐如一是指望不上了,起码还保留了基本的队列,不至于四处乱窜。
不用想哈德逊也知道,这是自己临时任命的军官不合格,没有带好下面的兵。
可是没有办法,这年头稍微有点儿能力的军官,基本上都是贵族,又岂是他能够指挥动的?
至于招募流浪骑士充当军官,还是洗洗睡吧,梦里什么都会有。男爵领那点儿资源,自家兄弟都不够分,如何养得起骑士?
某种意义上来说,评价一个贵族实力的强弱,看他麾下的骑士数量有多少就知道了。
基本上来说,能够养得起十来名骑士,那都能够算是中等贵族了。而想要迈入大贵族的门槛,最起码麾下也得有几百名骑士。
当然,这只是哈德逊个人主观的判断,并不具备代表性。想要成为大贵族,光这些肯定还不够,要不然大贵族也太廉价了。
以科斯洛家族为例,凭借强大的生育能力,四处开枝散叶,现在分布在各地的骑士加起来,估摸着也能有上百人。
然而,因为领地太过分散,力量无法集中的缘故,科斯洛家族依旧只能算小贵族。
无非是仗着人丁兴旺,在贵族圈子里说话比一般的小贵族硬气了那么一丢丢。
这一点,看自家那尘封到蒙尘的武库就知道。最近几十年,周边的邻居们都很安分。
传奇人物——切尔斯骑士
虽然只是一支乌合之众,造成的影响依旧不小。沿途所过之地,那是鬼神厌弃。
天地良心,哈德逊可是再三强调了军纪,没有他的命令根本就没人敢脱离大部队,更不用说祸害地方。
但这没有任何意义,沿途的民众看到军队就跑,想要解释都没机会。
偶尔碰到几个贵族领主可以交流,人家也只是在送瘟神。要不是有皮尔斯伯爵的征召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