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节
燕长青更无所谓:“可以,我给万厂长说一声,消息放出去就可以。不过乡里其他的厂子?”
“都没问题。”杨乡长笑呵呵地说道。“我问了,大家都觉得这么挺好的,多两天假也没啥。过年也累人,干脆多两天玩玩。”
“那就这么说。”燕长青当即点了头。
过年确实累,置办年货,从年前到大年三十,然后走亲戚,没怎么着就初七初八开学上工了。
以前条件不好,什么都按着规矩来,过了年就开始忙碌着给碗里挣饭吃,不然就得面对青黄不接的日子。
现在一年到头都在挣钱,过年了还和过去一样,那钱不就白挣了吗?
多玩两天也不错,燕长青甚至觉得,如果明年这个活动能招来更多的节目,那干脆等到过了十五再开工好了。
从初五到过完元宵节,十几天的民俗节,多弄点好玩的节目,多点摆摊做生意的,把气氛哄起来,玩闹十几天,还能吸引其他地方的人来,搞成个盛会,肯定也可爽。
……
燕长青想到就行动,本来就有计划,要把他创作的这首名为《开元》的乐曲给制作出来的,干脆立刻就行动。
他也终于圆了自己举着大龙头,带着一群人上下翻腾的小梦想。
让小宋带着人搞的拍摄,再到市里花了半晚上录音制作,虽然效率高,但是并不粗制滥造,因为素材多,开幕式当天就有好几台摄像机在工作,有的是可以剪辑的素材。
制作完之后,接着就在台里播放了,顺带宣布明年这活动继续。
当然这是和杨乡长县里市里都又碰过头的,说是商量,他就是提议,那边全体通过了。
因为商量的时候,央视那边已经播出了新闻。
也正是这个原因,原来只打算再延长俩天的民俗节,又延期了,来的人多嘛,走一批又来一批,那就继续热闹起来。
桃树乡早就名扬海内外了,燕长青只是图自己热闹,忘了现在酒厂加市场,还有他这个人,加起来影响力大的过了头。
连大徐总王大江他们都打电话过来,说这么热闹的事儿怎么不提前通知一下,包括青省江城几个分厂的老板,都觉得这事儿不喊他们是遗憾,现在就报了名,等着明年再来。
……
燕长青则是在忙碌准备新歌。
胜利伏特加一曲又一曲,不能断,要提高知名度,就能节省广告费。
这次又是格莱美,他又得了提名,是最佳唱片的提名。
作为一个曾经的音乐盲,他能听到记住的歌曲,就算是那些另类怪异的,也是流传度相当广的,早知道,他的高中成绩并不理想,特别是英语。
所以能被他记住的歌曲,不管歌词是什么,至少旋律肯定得到了大众认同,才能在各个视频网站上流传,并且被他循环播放到记住完整旋律。
去年宝丽金帮他制作的专辑,歌曲风格各异,各国语言都有,但是毫无例外,每一首的质量都好的吓人,都是能上播放榜单的那种。
这么一个专辑,得个提名那太正常了。
不但得了提名,而且组委会那边邀请了他,希望他能现场表演一首歌曲。
燕长青准备展示自己的古筝技能,二胡早就展示过了,大鼓这几天他兴致上来就上去来一通,也过足了瘾。
现在就差古筝和唢呐了。
人家要表演歌曲,希望他能唱,所以唢呐只能等下次有机会了。
学了东西,不展示一下,对不起自己的小玉盘,古筝这次有机会,一定要露两手出来。
新歌的话,燕长青想了良久,终于选定了歌曲,自己在屋里练了几遍,感觉不错,就这儿了。
英文歌曲,东方乐器,突出一个东西方结合。
完美!
……
参加格莱美还有个原因,是因为这个借口非常棒。
元宵节前,实际上很久之前,他就接到了各个电视台元宵晚会的邀请——都知道他年三十肯定去春晚的,别的电视台也只能邀请元宵晚会。
现在这个借口就很完美,要准备去参加格莱美,时间比较赶,不能去参加了。
而且他感觉,这个借口他可能要用很多年。
不是不想参加元宵晚会,懂得都懂,这年头谁也不是只发个邀请函过来的,知道这是大牌,没谁不给面子,都是请托了各种关系,最终才找过来的。
有个统一借口都不去,挺合适的。
虽然燕长青就没打算混娱乐圈,但是不得不说,这个钱太好挣了。
特别是有了名气之后,随便从记忆里找一首歌出来,版权费都收到手软。
就像仝大富替他吹嘘的那样,他自己都不知道现在海外账户有多少钱了,基本每个月都有版权费进账,然后又被买成几种股票。
想到股票,他很期待微软接下来的大动作,推出dows95。
虽然是最初版本,但是已经是他能接受的程度——身为打工人,他接触电脑晚的多,早些年打工不知有白天黑夜,挣了点钱也不舍得花,那时候电脑还是高端的东西,他玩不起。
但是等熟悉了电脑手机之后,根本离不开。
实话说,他现在都有点着急,有时候都想自己搞个科研的技能,赶快把能玩游戏的电脑手机给搞出来了。
……
转眼之间酒厂开工。
工人们又开始辛苦为燕总挣钱了,当然他也闲不住,三级技能还不够万能,还做不到完全撒手不管让别人酿出高升系列的酒——多少他得指点一下,插手其中某个环节才可以。
他还得制酒曲,供应江城老冯和青川两地的合作酒厂。
现在技能升级的快,这些他随便弄一下就可以,也没耽误他去学校溜达了一圈。
不过还是和上次一样,只是看看而已,并没打算打扰别人的生活。
直到他准备回去的时候,出了校门准备上车,扭头看到了一个晃晃悠悠,走着路还在看小说,来学校上学的熊孩子。
现在镇上都流行富城头,或者是其他港台明星的发型,总之都是中分偏分各种分,这家伙还是宝盖头,应该是在他家隔壁理发店老头那理的发,好像是几毛钱来着。
穿的衣服也不算时尚,怎么看都像是大人的衣服,是件大西装,这家伙又瘦又高的,穿起来像是要被风吹走似的。
裤子是件牛仔裤,一双应该是白色的球鞋灰不溜秋的,有点不讲究。
好在人比较帅,虽然穿的不怎么样,看着还挺顺眼——燕长青一直觉得这货至少有自己七分帅气,自己比他多三分,那也没办法,天生的。
就是那个家里做服装生意的同学。
不过这辈子自己重生了,也改变了他的家庭。
原本他家是双职工,他老妈是劳动服务公司的,老爸是钢厂的。
这俩厂子都是倒闭的最快的,所以他们家没办法,也算是被逼着上了梁山,自己做起了生意。
赶上了好时候,服装生意还算行,那俩人不是啥做生意的人,生意做不大,但是小赚没问题。
所以这家伙上到初中后,家里条件还算可以,算是吃喝不愁的,比较让人羡慕的那种。
不过现在他父母都没下岗,估计工资是没当年做生意赚得多。
燕长青见了他没忍住,喊了一声:“江别鹤?”
宝盖头帅小伙下意识地顺手先把书塞咯吱窝里,还是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