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r13终章--我们(2)
还为了莫浩安的讯息刻意赌气不说话,但我知道,现在的他是真的想倾诉。
他想倾诉,那我永远都会倾听。
「秘密。」他回握我,露出故意的笑容。
啧,卖什麽关子,那还倒不如不要提。
出了捷运站之後,雨势依旧,我们毫无办法,只能在雨中奔跑回家。
回到家中,我从一旁的架上拿毛巾给路季yan,并要他先到房里将衣服吹乾。
在回家的途中,因为有路季yan替我遮挡,所以我的身t并没有sh掉很多,进屋之後身上的衣服很快就乾了,於是我泡了两杯热牛n,坐在沙发上等路季yan吹乾身t。
几分钟过去,我见路季yan还要一会儿,於是走到了沙发对面的墙前,欣赏着一张又一张的日光美景。
那年,路季yan离开之前,留下了一片日光给我,他将那一百张相片一一贴在我房间的墙上,在他出国前,我们约定好只以讯息还有电话联络,担心视讯之後我们会更加想念彼此,路季yan会忍不住冲回台湾,所以我们约好了绝对不视讯,也因为如此,看着这片日光墙成了我想念路季yan的方式。
「看不腻?」不知何时,路季yan已经到了我身後,一双手环上我的腰,下巴抵在我的肩上。
我故意调侃着:「当然会腻,所以……什麽时候可以有新的风景?」我伸出手心,作势讨着东西,像为高高在上的公主。
他轻笑,表情泰然,从口袋中拿出一个不起眼的小东西,在我还没看清楚时,那物已经落在我左手的无名指上。
我愣愣地看着套在我无名指上的饮料拉环,心跳漏了一拍,顿时乱了思绪。
但惊喜似乎还没结束,他接着从皮夹中ch0u出一张相片:「新的风景没有,但是我有这个。」
我恍恍惚惚地接过相片,画面中是个戒指,一个漂亮的太yan形戒指。
我一时半刻说不出话来,脑袋一片空白,诧异的摀着嘴。
他现在是在向我求婚吗?
他轻叹了一声,低头注视着我:「我现在没有戒指,这只是我设计的草稿图,我现在也没办法给你婚礼,但是我还是想说。
「程曦,嫁给我,等我们有了工作,也赚到足够的钱的时候,就结婚,好吗?我们一起过一辈子。」
「路季yan。」我轻唤。
「嗯?」他的口吻中带有一丝害怕,怕我会拒绝他。
我严肃的抬眸注视着他:「爸妈当初终止收养关系果然是对的。」
他呆愣了几秒,而後听懂我的回答,漾起微笑,一把将我拉进怀里。
我笑着回抱住他,此刻幸福的无以复加。
「找一天回到宁馨告诉院长妈妈这个消息吧,她一定很希望看到你幸福。」
「嗯。」他点头。
几天之後,我们迎来今年的最後一天。
别人的跨年都是听演唱会或是放烟火,我跟路季yan却是看最後一天的夕yan还有第一天的日出。
今年的最後一个日落风景,我们在高美sh地度过,或许是大家都去参加跨年演唱会的关系,高美sh地的游客并不如以往众多,只剩下一些人。
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四点五十分,距离日落时间还有三十分钟。
天空已被染成余晖的颜se,一片无边无际的画布上,紫蓝se和橘红se交错渐层,远方的风车徐徐转动着,在如此自然的美景下成为最佳的陪衬,我跟路季yan牵着手踩在滩上,等待日落的到来,冬天的寒意,随着冰冷的海滩,沿着我们的脚丫子袭至全身,我不禁打了个冷颤,拉紧身上的大衣,朝身旁温暖的怀抱蹭去。
下午五点十九分,四周已是一片橘红,太yan正触碰到远方的地平线,海面荡出阵阵涟漪,一对情侣在日落时分拥吻。
「我ai你。」我在他耳边轻道,随即微笑。
曾经,我以为ai情就是怦然心动,是我们像个童话故事中的情节一样,认识了王子,然後期盼着他走过来。
可是,我们并不是公主,那也不是我们的故事,在我遇见路季yan之後,我才深深明白,ai情不该只有一时的怦然,更不该为了他人的眼光而有所踟蹰。
或许ai情之中,从来不该是谁要等待或是谁要追求,不对的人,等了再久终究不会走到你身旁,就像莫浩安;然而,对的人,不论时间长短,都会愿意等你回望,路季yan就是如此。
所以,在我知道路季yan就是对的人之後,哪怕我再也想不起来以前的记忆,哪怕我还没找回自己,我都要奋不顾身的跑向他。
这是我在面对日光墙想念他时在心中所下的决定。
我要一起与他迎接未来的每一个日出,一天b一天更珍惜,直到最後一个日落。
即使是最後一刻,我也要b你早开口,就让我在太yan消失在地平线之前,坚守那个橘红se的约定,对你告白一句。
我ai你。
【全文完】
後记------告白是为了看见真正的自己
《落日前告白》是我写的第一本,将近半年的时间,几乎天天都在写着这部故事,终於在今日将它做一个结束。有种吾家有nv初长成的感慨xdd
「每一个故事,都来自一个想要延续下去的回忆」,这是我写作的格言,《落日前告白》也是这麽来的。
不知道你们有时候会不会有这种感觉,想到某个久久没有联系的人的时候,想起与他的回忆,然後不禁思考着:「不知道若是现在还有联系,那我们会是什麽样子?」
这就是我在写作的时候所想的,既然时间无法倒流,人事已定,那就让我在创作之中做出一个我们不一样的结局。
在《落日前告白》当中,小曦因为意外而失忆,忘记了一直在身边的路季yan,而後喜欢上了莫浩安,却因为担心被放大检视而迟迟不敢将心意告诉对方。
在暗恋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常常这样?正好喜欢上一个许多人都ai慕的对象,因为担心自己被拒绝会很丢脸或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对方等种种原因所以告白这回事就因此作罢,可是,这样的我们,真的喜欢对方吗,或者,我们会喜欢这样的自己吗?
是不是因为这样,所以我们只能将自己留在想像之中,希望自己就是那个幸运的灰姑娘,得到王子的青睐,然後等着他来找到平凡的我们?
路季yan曾对程曦说:「只要你是程曦,那就够了。」我想,很多时候,当我们在寻找对的人或是当朋友问起我们怎麽会喜欢谁谁谁的时候,我们的回答总是「我喜欢b我高的」、「我喜欢会运动的」、「因为他能力很好,让人很有安全感」等条件式的回覆,可是,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世界上有着这些特质的人多的是,这或许会是你选择对象的其中一个过程,但绝对不是最重要的原因,就像程曦一开始喜欢莫浩安一样,因为在刚失忆的时候恰好出现这麽一个x1引她的对象,与她有共同的喜好、兴趣,所以她理所当然地认为这就是喜欢,反过来站在路季yan的立场,他喜欢程曦的原因无他,只因为她是程曦。
在机场分离的时候,路季yan说了一句:「那你怎麽知道我们是不是在等对方好好看见我们的存在呢?」其实除了程曦在等着莫浩安的同时,路季yan也在等着程曦,不同的是,在等待之前,路季yan早已付出累累,哪怕最後程曦依旧没有选择他,他也会选择放手。
若是时光倒流